放疗导致的肺炎是怎么发生的
放疗,也叫放射治疗,是采用高能量的射线来杀死肿瘤细胞或使肿瘤缩小的治疗手段。常见肺癌放疗副作用即为出现放射性肺炎。
放射性肺炎系由于肺癌放射治疗后,在放射野内的正常肺组织受到损伤而引起的炎症反应。轻者无症状,炎症可自行消散;重者肺脏发生广泛纤维化即放射性肺纤维化,导致呼吸功能损害,甚致呼吸衰竭。
放射性肺炎的发生、严重程度与放射方法、放射量、放射面积、放射速度均有密切关系。有认为放射量阈在3周内为2500~3000rad。剂量在6周内小于2000rad,一般极少发生肺炎,剂量超过4000rad则肺炎明显增多,放射量超过6000rad者,必有放射性肺炎。放射野越大发生率越高;大面积放射的肺组织损伤较局部放射为严重,照射速度越快,越易产生肺损伤。其他影响因素如个体对放射线的耐受性差,肺部原有病变如肺炎、气管炎、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以及再次放射治疗等均易促进放射性肺炎的发生。某些化疗药物亦可能加重肺部的放射治疗反应。老年和儿童对放射治疗的耐受性差。
放射性肺炎轻者无症状,多于放射治疗后2~3周出现症状,常有刺激性、干性咳嗽、伴气急、心悸和胸痛,不发热或低热、偶有高热。气急随肺纤维化加重呈进行性加剧、容易产生呼吸道感染而加重呼吸道症状。并发放射性食管炎时则出现吞咽困难。若放射损伤肋骨,产生肋骨骨折,局部有明显压痛。体检见放射部位皮肤萎缩、变硬,肺部可闻及干、湿罗音和摩擦音。肺部广泛、严重纤维化,最后导致肺功能高压及肺源性心脏病,出现相应征象。
患者接受放疗时,尤其是照射较大范围的扁骨、骨髓、脾及大面积放疗,如全肺放疗,全骨盆放疗,全腹放疗时,造血系统受影响导致全血细胞下降,如白细胞和血小板的下降。白细胞和血小板下降到一定程度就会对人体产生影响并有一定的危害,如患者自觉全身乏力,易导致严重感染甚至败血症,有出血倾向,导致内脏、颅内出血致死亡。所以当白细胞小于 3 × 109/升,血小板小于70 ×109/升时应暂停放疗,升血对症治疗,血象恢复后再开始治疗。不过,当放射野较小,如垂体瘤的放疗,或放射野未包括造血系统时,如颈部的放疗、四肢软组织的放疗,如果白细胞在小于3×109/升,但大于2 ×109/升,血小板小于70 × 109/升,但大于50 × 109/升时,仍可继续放疗,但应严密监测血细胞的变化,如果呈逐渐下降的趋势,则应立刻停止放疗,加强升血治疗。